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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宁波市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

作者:科研处发布时间:2025-10-31浏览次数:10


各学院(部门),各县级学院、学习中心:

高等教育研究对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指导作用。为助力高等教育强国、高等教育强市建设,推动新时代高等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,发挥高等教育的龙头作用,促进各高校高等教育研究创新、更好服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,经学会研究,启动宁波市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宗旨

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调动广大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者、高校教师、管理者的研究积极性,破解新问题、探索新路径、培育新成果,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不断提升宁波市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。

二、选题指南

本次申报的课题必须结合我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课题、新要求,着力研究和解决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,围绕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开展研究,课题选题主要参照课题立项指南。本次课题设立申报指南,申报者可以参考选题指南,也可以根据自己在教育教学领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,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。具体选题指南如下:

1、推进教育强市建设路径研究

2、地方高校一流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研究

3、我市高等教育科产教一体化推进机制研究

4、高校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研究

5、高等学校治理结构优化研究

6、教育家精神与教师教学团队建设

7、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研究

8、提高我市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与影响力的路径研究

9、高校办学绩效评价机制创新研究

10、高校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与建设研究

11、普及化阶段高校教学模式与学生学业评价研究

12、数智化背景下教师人工智能素养的提升实践路径研究

13、基于数字化技术的高校教学评价机制改革研究

14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研究

15、基于数智技术塑造“智能+”高等教育新生态的研究

16、高职本科院校的发展模式及其治理研究

17、高校微专业建设与管理的改革实践研究

18、基于人工智能应用的智慧课程开发模式研究

三、申报要求

1.本次课题的申报面向在甬高校以及其他研究机构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事高等教育管理、研究、教学的人员。

2.课题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申报。以个人身份直接向学会递交申报材料,学会不予受理。

3.每位个人或每个课题组只能申报1项课题,已在其他机构立项的同类课题不予受理。

四、名额分配

各高校申报名额分配如下:广发(中国)guangfa·官方网页版4项。

五、上报材料与截止日期

1、纸质材料。各申报个人或课题组还需提交《课题申报评审表》(一式两份)、《活页评审表》(一式四份)、《单位汇总表》(一式一份)。202511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学校科研处(宁波江北区文教路1号广发(中国)guangfa·官方网页版科研处11号楼1614室),同时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jks@nbou.cn

市高教学会联系人:徐老师,电话:13805800336

学校科研处联系人:张老师,电话:87218012

2、申报程序。申报者向本单位管理部门申报,各高校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经初审后,向市高教学会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。

六、课题管理

1.课题立项。市高教学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申报课题进行匿名评审,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正式确定立项课题。

2.课题管理。经批准立项的课题,按照《宁波市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审办法》管理,各课题承担者或课题组要抓紧落实研究过程,确保研究质量。课题承担者或课题组所在单位要在人、财、物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。

3.结项要求。本次课题必须在202612月底之前结题。课题最终成果为论文或结题报告、调研报告、决策咨询稿,要求提交课题结题材料和结题申请书各一式4份。市高教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

附件:

1.宁波市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

2.宁波市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研究课题活页申报表

3.宁波市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



广发(中国)guangfa·官方网页版科研处

20251031